▍ 申请条件
经余杭区认定的F类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
◆ 与余杭区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在余杭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余杭区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企业完税证明
◆ 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期间在余杭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租房)优惠政策
◆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租赁地址必须在余杭区内,需居住类性质房屋且需要办理租赁备案
3.在区内企业工作满一年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的:取得区块.....
4.余杭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5.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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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贴标准
经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或备案的F类人才租赁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500元(补贴期限均延长至5年)。
▍ 申报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包括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调解书;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
3.个人所得税证明(如未在余杭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公积金)
4.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
5.6个月(含)以上企业完税证明(创业人员)
6.批地建房证明(原属余杭区内农业户口、农转非、户口落在农村的非农户口)
7.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
8.租赁备案证明
9.租赁协议(租赁的房屋须在余杭区内)
10.申请人本人银行卡
11.个人承诺书等材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