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领条件
关于申请人
1.毕业五年之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未享受过萧山区应届毕业生待遇;
3.与萧山区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含三年) 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在萧山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关于用人单位
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萧山区,且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缴入萧山区金库的各类企业。
其他非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组织:发证机关为萧山区区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萧山区政府2017年以后引进的高校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
▍ 申领流程
1.申请人登入“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
2.进入“五年内硕士生活津贴申报”模块;
3.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原件照片;
4.用人单位审核并上报;
5.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
▍ 注意事项
1.毕业时间以学历证书上载明的时间起算,归国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起算;
2.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萧山区营业执照(担任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近一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3.外籍人才还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港澳台居民需持港、澳、台往来内陆通行证;
4.每月1-10日为开放申报时间,个人及单位应在此期间完成信息填报及审核上报;
5.申请人应为2021年1月1日(含)以后新引进人才(萧山区养老保险首次参保时间为判断依据)且在萧山区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社保缴纳时间为准);
6.申请人需在条件符合后的一年之内申报。